成都出台19条举措:力争上市企业超200家,年均增长超15家
政事君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,成都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《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围绕支持优质企业上市、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、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、防范处置上市公司风险、营造地方良好资本市场生态等内容,提出了19条举措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意见》还提出了主要目标,力争在“十四五”期间,成都上市公司数量持续保持中西部第一,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。具体来看:
力争境内外上市挂牌企业总量超200家,年均增长15家以上,支持引导科技创新及新经济领域上市公司新增占比超过80%。
拟上市企业储备规模扩大,备案辅导企业超150家,上市后备企业库培育企业超600家。
实现全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超过500家,管理规模超过3000亿元。
力争培育1—2家市值3000亿元以上、3—5家市值1000亿元以上、5—10家市值500亿元—1000亿元、10—20家市值100亿元—500亿元的重点产业上市龙头企业。
力争我市上市公司市值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倍增。
力争全市直接融资规模突破6000亿元,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比重50%左右。
做优上交所西部基地、深交所西部基地、新三板西南基地、中欧交易所西部中心等现有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功能;
积极引进港交所等主要资本市场交易场所在蓉设立区域基地,打造辐射西部的资本市场服务中心。
为了实现上述目标,《意见》指出,成都将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、推动优质企业上市、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、支持市场化并购重组等。比如:
增强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带动效应,发挥社会资本对企业上市的支持、推进作用,共同推动形成“发行一批、在审一批、辅导一批、准备一批”的良好局面。
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发行优先股、可转债、 REITs(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)等创新融资产品。
巩固扩大交子金融“5+2”平台,深入实施“蓉易贷”普惠信贷工程,完善上市公司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。
支持中国(四川)自贸试验区成都片区发挥制度创新优势,运用各类金融工具为上市公司跨境融资、境外融资提供便利。
此外,《意见》中还提到,将探索建立中介机构执业档案机制和声誉约束机制,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合力解决上市公司难题,持续优化财政直接融资奖补政策,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等内容。
综合红星新闻、成都日报·锦观新闻
编辑 周霖